项目推进

南京市出台七条政策支持中科院高端创新资源落户麒麟科技城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 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 号)、《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91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把麒麟科技城建设成为创新名城建设的核心区,进一步推动中科院高端创新资源在南京麒麟科技城集聚发展,形成中科院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的区域创新高地,实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我市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深度融合,南京市政府特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高端项目引进。对麒麟科技城引进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科研平台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单独研究制定扶持措施。
  二、强化人才安居保障。统筹安排土地建设首期 1000 套共有产权房(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保障新引进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中科院高端科研人才,执行与人才实际服务年限、市场化评估价格挂钩的转让和政府回购机制。
  三、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在按市相关规定享受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对落户麒麟科技城的经中组部、科技部和中科院认定的杰出人才,根据人才意向对其子女入学等需求,突破区域限制,在全市层面给予统筹解决。
  四、强化土地要素供给。加大麒麟科技城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给予中科院落地麒麟科技城项目土地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支持。
  五、强化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启动地铁 12 号线建设,进一步优化调整麒麟科技城内线路走向、规划站点等。
  六、强化财政统筹保障。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科院落地麒麟项目。中科院落地麒麟科技城项目的地方配套部分由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创园按 5:3:2 比例共同分担,其中麒麟科创园承担部分由麒麟科创园与东南集团共同协商解决。
  七、成立高位协调领导小组。成立麒麟科技城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与中科院南京分院主要领导任执行组长,小组成员由中科院南京分院、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房产局、地铁集团、东南集团、江宁区、麒麟科创园等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麒麟科创园管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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